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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作者:  文章来源:  点击数 0  更新时间:2011-3-24 22:29:21  文章录入:admin

王典 男 9岁 20031017091 电话: 0421--2820383 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发电厂顺达公司财务处 患者主因2003年 104日,全身出现紫癜,已胸腹部多见,后到辽宁省朝阳市医院确诊为过敏性紫癜。经做过敏实验,海螺、 虾 羊肉、桃、韭菜均过敏。应用地塞米松等,七天后紫癜消失,停药三四天后又复发,反复几次,总是不能除根。后听说中药能从根本上治疗康复。便不远千里来到石家庄我院取药,血常规HGB 133 WBC 8.8 PLT 335 RBC 453。回家服药十五天后紫癜完全消失,一个月的药吃完后也未复发。又连续服药三个月巩固治疗,完全康复。20064月回访,一直未复发,现在校上学。